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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9 16:31:13   访问: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的要求,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应急响应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只开放新城大街校门作为进出通道。

2.校外车辆及人员禁止进入校园;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要来校,因工作需要来校的教职工,须出示校园卡等有效证件登记入校。

3.学生假期不得提前返校。

4.在应急响应期间,封闭部分楼、馆场等学校设施。

5.进入学生寝室楼、办公楼需要持有效证件,并经过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寝室楼、办公楼。

6.在应急响应期间停止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

7.校园封闭管理期限与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期限一致。

吉林建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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