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以人才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以人才贡献及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综合情况为评价标准。
二、资助数量、金额及名额
本年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助各类高层次人才主持的创新创业项目40个。其中重点类项目10个,每个资助50万元;一般类项目30个,每个资助20万元。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匹配项目资金,纳入统一账户统筹使用。我校本年度申报推荐名额为不超2名。
三、资助条件
围绕我省“五大发展”战略布局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单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完成项目的团队、设备、设施等条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4.近3年在经营、纳税、审计、诚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项目条件
1.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前三项条件具备之一,第四项必须具备):
(1)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2)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3)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为已开展且未结题的项目,确保在获得资助后2个年度内完成。
2.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之一):
(1)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2)具备一般项目的前三项申报条件之一,且项目已结题成果可直接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
对经审核论证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且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人才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所申报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省人才开发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四、报送材料、地点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 申报报告,包括:单位简介、人才情况、项目已开展情况及可行性报告、课题项目已结题及可转化评估报告、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预期效果、资金额度和用途,以及近3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使用情况等;
2.《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
2. 汇总填报《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地址及时间
各单位、部门请将纸质材料于2020年4月28号前报送报送至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317室)邮箱:jljdr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具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和有重大经济价值及社会效益的项目推荐上来。
此通知
联 系 人:王庆安
联系电话:0431-84566050 13756699345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
3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6号).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