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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2 12:17:55   访问:

各部门、单位:

暑期将至,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2020】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在暑假前要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一)财物及人身安全。各单位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锁好门窗,切断电源;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私人贵重物品,办公室人员离开时,要妥善处理自己的重要文件,谨防泄密。

提高防范意识,预防诈骗,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与非法集会;不要相信任何推销和转款的要求,切记不轻信各类诈骗短信和电话,不向任何人泄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信用卡安全码等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难以确定时给家人、朋友或公安机关打电话咨询。

加强治安防范,教育学生自觉拒绝黄、赌、毒,不酗酒,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加强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目前,正值汛期,雨水增多,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多发,这些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大,还可能引发次生性灾害,广大师生要减少户外活动,防止灾害事故发生。

  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注意防范人身伤害,夜间外出要结伴同行,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二)交通安全。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出门不乘无牌、无证车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在学生放假回家前,各学院要对学生回家乘车安全进行再教育再提醒。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了解交通标识标线,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好习惯。

(三)消防安全。各单位工作人员放假离开前,检查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是否关闭;有无私搭乱接、超负荷用电和电路老化情况;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对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

暑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同时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涉及用火、用电焊的工程,要提前办好临时动火、用火证,做好预案,并加强夜间巡查,防止余烬引发火灾,确保校园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加强假期应急值班工作,各部门建立假期联系人,联系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保卫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保 卫 处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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