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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号)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8 11:20:17   访问:

2018年11月6日发布的《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号)》附件1(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2号))中:

1.岗位序号为第91号吉林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教师1岗位资格条件中“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更改为“具有教师系列、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它招聘岗位条件内容不变。

2.岗位序号为第94号吉林建筑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教师1岗位资格条件中“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更改为“具有教师系列、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它招聘岗位条件内容不变。

3.岗位序号为第141号吉林建筑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科研型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中“具有教师序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更改为“具有教师系列、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它招聘岗位条件内容不变。

4.岗位序号为第142号吉林建筑大学无机化学专业科研型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中“具有教师序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更改为“具有教师系列、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它招聘岗位条件内容不变。

政策咨询电话:0431—84566143。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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