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开展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科研、教育、生产、医疗卫生、文艺创作、新闻出版、经营管理、成果推广、社会工作等工作,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
已入选国家及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已获得市级专家称号人员,不纳入推荐人选范围。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2.成果业绩近五年内(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所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做出的突出业绩贡献。
(二)业绩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数额
学校本次推荐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名额为3名。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填报 《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在粘贴照片处插入电子版jpg格式彩色免冠照片。
2.填报《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纸质版一份A3纸打印,附电子。
3.业绩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内容都需要相关佐证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所取得的奖励证书;(3)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涉及到填报经济效益的申报类别提供);(4)科研项目立项书、申报书、项目计划书等能够反映项目真实性、项目资金及申报人承担角色的材料;(5)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提供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学术论文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收录检索证明报告);(6)其他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扫描件一并报送。
(二)时间要求
2022年7月14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庆安 高祯祥
联系电话:84566050 13756699345
联系地址:高层人才管理科(行政楼A317室)
电子版报送邮箱:jljdrc@163.com
附件1:《关于推荐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2.《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
3.《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
4.《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填表说明
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