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和《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县县有示范”的工作目标。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拟按照“同类可比、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已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的公共机构中,按照省级以上机关、市级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其他共6个类别进行遴选,每个类别遴选出1家能效领跑者,我校被遴选为高等学校类别能效领跑者。
2018年1月15日上午9:00时,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司副巡视员焦宝强为组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司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处副处长郭海涛、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司推广指导处主任科员吴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专家王辉、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专家朵磊、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伟刚、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处长乔丽娟、副处长李春生、主任科员金必江、王大远为成员的国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考核工作组一行10人莅临学校进行实地验收。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戴昕,副校长陈雷,党政办公室主任王岩松、党委宣传部部长谢明辉、后勤党总支书记兼处长许君臣、节约型校园建设办公室主任周景民及相关人员在行政办公楼A401会议室接待了考核组一行。
考核组听取了戴昕校长关于学校发展建设、围绕节能环保建设新校区及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相关情况的汇报,观看了学校《强化能源管理,构建节约型校园》专题片,实地踏查了逸夫教学馆土壤源地源热泵系统、图书馆报告厅电采暖系统、学生六公寓洗衣洗漱水回收系统、男生小便池自动冲等节能设备设施。
考核组对学校提交的申报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材料围绕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附加评价等共计8大项、52小项以及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进行了案头审核,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学校节能措施务实,材料准备充分,数据准确详实。
考核组对我校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学校在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上内容丰富,按照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学校在节约型校园建设各方面工作做的较好,领导真正重视,绿色、节约、节能改造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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