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服务门户

综合新闻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我校财务处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

时间:2018-10-29 10:29 浏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会计制度。

本次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意味着全新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的建成,相对于现行制度有着重大变化和创新。一是重构了会计核算模式,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二是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有机整合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地勘单位、测绘单位、林业(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三是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四是整合了基建会计核算,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五是改进了会计预算功能,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

为积极适应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解决好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政府会计制度》落地实施,我校财务处于今年3月至8月,派遣多名财务人员分批、分期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校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强化了财务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改革任务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任务相当繁重。我校财务人员利用暑假时间,加班加点,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清理核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等提供基础信息,建立资产、财务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资产、财务数据动态匹配,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按规定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做好坏账计提的准备工作;按规定明确收入类合同的收入确认依据和确认时点,明确支出类合同付款依据和进度时间,为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提供依据;按规定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为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准备条件。

10月25日,我校财务处处长毛长君、副处长吕志学等人参加了吉林省会计学会组织的全省教育系统政府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专题培训会。会上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王文玉作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设与实施若干问题解析的专题报告。我校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改革对高校将产生哪些影响、高校如何去适应改革等内容。

通过上述工作安排及校领导对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与支持,财务处为完成新旧会计制度的过渡与衔接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确保我校2019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政府会计制度。

 

财务处

 

关闭

版权所有:吉林建筑大学
网站技术:网络信息中心  吉ICP备16008289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