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新基建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学校党委书记李雁冰致辞,学校校长陈雷与来宾就未来加强发展合作深入交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红卫、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陈瑞、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出席本次会议并分别讲话。

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功承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宿辉教授当选为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会长,经济与管理学院臧炜彤副教授当选为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雁冰代表学校党委对与会的各位领导、嘉宾和到场师生表示热烈欢迎,对当选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表示热烈祝贺,并向全体参会人员介绍了学校发展情况。李雁冰表示,建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召开,既体现了省法学会对于基本建设领域法学研究的高度重视,也是对于我校“依托土木工程背景进行法学研究”办学特色的高度认可,更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关于“要牢牢扭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在巩固存量、拓展增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讲话的责任担当。研究会的成立为我校工程法学研究提供了高层次平台,更为持续提升我校工程法学研究在国内领先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迟日大代表协办单位功承律师事务所对建筑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表示功承律师事务所将与建筑法学研究会开展深入合作,与省内有志于从事建设领域法律服务的学子及建筑业朋友共同服务区域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使建筑法学研究会真正成为繁荣法学研究的发动机和推进器,成为连接高校法学研究、建筑业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纽带、桥梁、平台,研究真问题、探寻真答案。

刘红卫希望建筑法学研究会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求和我省建设事业的客观条件,密切与建设领域相关企业的联系,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陈瑞总结讲话,对建筑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建筑法学研究活动要确保研究会的政治底色、密切联系建设行业,更要主动服务我省经济发展大局,希望研究会成员在建筑法学研究会这个平台上努力学习,敬业奉献,为推进依法治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宿辉发言,表示法学研究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为指引,研究真问题、肯下真功夫、提出真主张,以专业的法律服务融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法学研究成果推动吉林省建筑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并对大学生未来的学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给予了科学建议。
成立大会结束后,新基建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举行。研讨会由新任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大勇主持,研讨会上就新基建项目的投融资法律模式等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上海建纬研究院院长朱树英就《新基建项目适用总承包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作主题发言,就新基建项目适用总承包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现场与会人员带来新的视角与思考。

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党支部书记龚春杰作主旨发言,对吉林省建筑业协会近年来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介绍,增进了与会法学界人员对建筑业协会工作的了解。

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副总经理郭巍作主旨发言,对吉林省建苑集团推行工程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其典型项目进行了介绍。

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高级合伙人高树成作主旨发言,对建设工程领域五项热点问题进行了讲解,并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功承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晓阳作主旨发言,围绕“新基建,谁来投资”“以什么方式投资”“如何投融资”等问题与现场会员进行探讨。
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在我校成立,将成为连接政府主管部门、高校、企业与协会的纽带,创新“政校企协”四方合作模式,这一创新模式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对接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学校将充分发挥高校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方式,与各方合力打造“与人才共成长,与吉林共振兴”的智库平台,深入探索创新驱动合作新战略,持续深入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以高水平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地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为最终实现“人才兴省”战略贡献力量。

省内各高校、省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工程设计、施工、造价等建筑企业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学校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等130余人参加会议。
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