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的落实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引进高端人才和特殊需求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党字[2015]028号)要求并结合2018年7月进行的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情况阶段性总结的情况。坚持党管人才,本着严格标准的原则,即日起对我校部分聘期已满三年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参加本次考核的高层次人才共有8人。
二、考核成果时限
聘任协议签订之日至2018年底。
三、考核依据
1.《引进高端人才和特殊需求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2.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
四、考核内容与程序
1.由高层次人才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报告》,填写完毕由本人签字,附考核时限内的成果业绩证明材料一并上交给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组成审核小组,对照聘用协议,对被考核人的考核报告及成果业绩进行初审,如实填写《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端人才聘用中期考核表》,形成用人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并将所有材料上报至人事处。
3.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用人单位,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依据学校文件、聘用协议书,对照《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报告》和《引进高端人才聘用中期考核表》进行集中评议,并提出建议考核结论。
4.由党委组织部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形成最终考核结论,由人事处具体实施执行。
五、考核结论
1.考核结论分为三种:续聘、降层次聘用及解聘。
2.考核结论由人事处负责通知用人单位和被考核人并予以执行。
六、有关要求及安排
1.各用人单位(平台)应高度重视,本着严格标准的原则,精心组织,确保本次中期考核准确真实。
2.时间安排: 2019年3月22日下班前,用人单位将各参加考核人员的《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报告》、《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端人才聘用中期考核表》及被考核人的成果业绩材料复印件,交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
七、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密玲 王庆安
电话:0431--84566050
地址:高层次人才管理科(行政办公楼A317室)
附件1: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报告
附件2: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端人才聘用中期考核表
附件3: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
2019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