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 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升学校学科水平、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能力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活跃在国际学术研究前沿的学科领军人才、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大批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为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 发展目标
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依托国(境)外优质资源,全面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学科研能力、知识创新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促进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学骨干、优秀教学团队脱颖而出,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勇于创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选派计划
1. 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个月。
2.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确定。
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3. 留学单位
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结合师资队伍实际,留学人员可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三、资助内容和经费来源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含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3. 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5.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6.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7. 曾经享受公派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8. 承诺按时完成国家规定的研修计划和学校要求的研修任务。
五、选拔办法和程序
1.选拔办法
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国际合作项目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公开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并对拟选派人员进行校内公示。
2.选拔程序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校内公开发布《2019年吉林建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通知,明确报名条件、申报程序、评审办法等内容。
2).拟参加项目人员填写《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学院审查同意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校内评审。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3名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将入选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六、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3至3月20日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单位统一将审核后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上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A309室)。
2019年3月25至26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顺序。
2019年3月26日至4月1日将评审通过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 网上申报
(登录http://apply.csc.edu.cn/,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留学基金委评审,5月公布录取结果。
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再接受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2019年吉林建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吉林建筑大学“青骨”项目申请表》、《部门推荐意见表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不少于500字的研修计划(电子版)、邀请函复印件、外语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请将纸质材料报行政楼A309室
联系人:张喜丰
联系电话:84566035 手机:15143096808
电子邮箱:451225820@qq.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