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的落实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引进高端人才和特殊需求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党字[2015]028号)要求并结合2018年7月进行的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情况阶段性总结的情况。坚持党管人才,本着严格标准的原则,即日起对我校部分聘期已满三年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聘用协议聘期,参加本次考核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共有4人(考核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核成果时限
聘任协议签订之日至2019年11月底。
三、考核依据
1.《引进高端人才和特殊需求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2.《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
四、考核内容与程序
1. 由高层次人才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报告》,填写完毕由本人签字,附考核时限内的成果业绩证明材料一并上交给用人单位。
2. 用人单位组成审核小组,对照聘用协议,对被考核人的考核报告及成果业绩进行初审,如实填写《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端人才聘用中期考核表》,形成用人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并将所有材料上报至人事处。
3. 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用人单位,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依据学校文件、聘用协议书,对照《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报告》和《引进高端人才聘用中期考核表》进行集中评议,并提出建议考核结论。
4. 由党委组织部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形成最终考核结论,由人事处具体实施执行。
五、考核结论
1. 考核结论分为三种:续聘、降层次聘用及解聘。
2. 考核结论由人事处负责通知用人单位和被考核人并予以执行。
六、有关要求及安排
1. 各用人单位(平台)应高度重视,本着严格标准的原则,精心组织,确保本次中期考核准确真实。
2. 时间安排:2019年11月21日下班前,用人单位将各参加考核人员的《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报告》《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端人才聘用中期考核表》及被考核人的成果业绩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ljdrc@163.com邮箱。
七、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密玲 王庆安
电 话:0431--84566050
地 址:高层次人才管理科(行政办公楼A317室)
附件:1.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报告
2. 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端人才聘用中期考核表
3.吉林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人员名单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