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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时间:2019-11-15 13:40 浏览: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校、质量强校战略,积极营造优异的人才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开始,为我校已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并缴纳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医疗待遇所有费用。

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已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2020年1月及时享受二级保健待遇,请各部门、单位给予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将本单位、部门已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特诊卡原件1、正高级职称证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扫描后打印无效)、吉林省特诊医疗证审批表原件4和小二寸红底免冠近照一张5(无特诊卡人员提供)及时报送学校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学校人事处劳资科。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A304

办公电话:84566052

联系人:崔军平(电话:13610714808)尚妍(电话:13940346335)

 

附件1:吉林省特诊医疗证审批表

附件2:吉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二级保健对象待遇相关政策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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