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复课安全有序,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现结合《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吉防安委办明电〔2020〕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安全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最底线要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业管理职责。保卫部门要研判学校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检查、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各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重点部位集中力量加强检查。一是对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展览馆等重点保护场所,要进行水电气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安全检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二是对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要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力量专项排查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对校园内各类建设、修缮施工场地,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
三、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学校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强化人员训练、演练,落实人员值班制度,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四、加强消防教育,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其了解本岗位火灾风险,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要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秋季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邮箱:54279407@qq.com。
吉林建筑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