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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节能专家库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1 13:40 浏览: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吉林省节能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工业节能服务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技术支持作用,保证节能评价、评审、咨询等活动的公平、公正,现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开展吉林省节能专家库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院部、科研平台等相关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科学、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节能服务工作。

(二)熟悉国家及省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业节能政策规划等、具有较强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及行业发展动态,提供项目评价、评审、咨询等技术服务支撑。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咨询等工作;5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验,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的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具有正高级职称院士、博士生导师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有相关绿色制造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绿色项目评审及通则编制、节能诊断服务、技改咨询、节能监察技术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评审等节能服务经验。

三、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节能专家库专家遴选采取单位推荐方式。需填写《吉林省节能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另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吉林省节能专家推荐表》发送至邮箱(402191882@qq.com)。截止时间为9月25日(本周五)下午4:30前。

(二)组织认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集节能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选专家名单,统一纳入吉林省节能专家库。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对后续申报的专家列入专家资源库,定期补充更新专家库,统一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要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造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积极参与省工信厅组织的绿色项目评价、评审,节能诊断服务,节能交流与技改咨询,节能监察技术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评审,节能培训,相关课题研究与调研,节能标准、办法、规划制修订等各项节能服务工作。

联系人:邓晓雨  电话:84566049

邮箱:402191882@qq.com

附件:1. 吉林省节能专家库专业分类

      2. 吉林省节能专家推荐表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附件1 吉林省节能专家库分类.docx已下载附件2:吉林省节能专家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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