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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03 14:07 浏览:

各部门、单位:

2021年寒假、春节临近,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2020】44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广大师生过上安全、欢乐、祥和的假期和节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放假前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一)治安安全一是保证财物安全,各单位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锁好门窗,切断电源。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二是提高防范意识,谨防电信诈骗。切记不轻信各类诈骗短信和电话,不向任何人泄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难以确定时给家人、朋友或公安机关打电话咨询。三是加强自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拒绝黄、赌、毒,不酗酒,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二)交通安全。一是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出门不乘无牌、无证车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在学生放假回家前,各学院要对学生回家乘车安全进行再教育再提醒,确保学生安全到家。二提高校内交通安全意识,假期来校老师,请自觉文明驾驶,减速慢行,保证校内交通安全。

(三)消防安全。一是做好放假前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是否老化和关闭;检查办公室内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检查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做到人走断电,防止意外发生。二是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涉及用火、用电焊的工程,要提前办好临时动火、用火证,做好预案。加强巡查,严禁违规操作,防止余烬引发火灾,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三是留校研究生和留学生的安全管理。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严禁留校学生在寝室和实验室吸烟、饮酒、使用酒精炉、电磁炉等电器设备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电暖气等设备取暖。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假期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建立联系人,联系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共享信息、同步响应和有效处置。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不报。

 

 

 

保 卫 处 

202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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