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留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在放假前组织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并立即整改。
(二)全面排查水电、消防、燃气等设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掌握留校学生动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违规用电、留宿他人。
(四)师生离校前切断电器电源,锁好门窗,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
(五)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广大师生,出门不乘无牌、无证车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在学生放假回家前,各学院要对学生回家乘车安全进行再教育再提醒。
二、重点安全事项
(一)消防安全:严禁在宿舍、实验室使用明火或违规电器;易燃易爆物品需妥善存放,远离火源。
(二)治安防范:校外人员入校需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车辆进出需接受检查;加强校园巡逻,严格落实门禁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警惕网络诈骗,不轻信陌生链接、转账要求;合理使用校园网络,避免访问不良网站。
(三)宿舍安全:留校学生需集中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锁好房门,关闭电源。
(四)实验室安全:危化品、生物制剂等需专人保管,严格遵循操作规范;实验结束后关闭设备电源,封存危险物品。
三、假期施工安全
假期校内施工地点需设置警示标识,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安全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进校施工车辆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施工人员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四、应急处置与联络
安全保卫处执行24小时值班,遇有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请立即联系校园110报警综合服务中心电话84566110,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初审:宿微微;复审:林宏涛;终审:张武)
安全保卫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