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要求,现将学校生育护理补贴和围产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子女出生时间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且履行相关准假手续并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女职工生育产假的教职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结婚证原件扫描件,命名为“结婚证+申报人姓名”
2.新生子女户口本页扫描件,命名为“新生儿户口簿+申报人姓名”
3.《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发至人事处尚妍OA。
因各单位、部门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或未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而导致无法申领上述补贴的,由各单位、部门和本人自行承担。
未履行校内准假手续的教职工不予申报上述补贴。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学校人事处,办公电话:84566052。
特此通知
附表: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