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依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或《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规定,经省人社厅组织认定的省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未委托省人社厅评审的中直单位)E类及以上人才(以下简称已认定人才)。学校2021年度职称评聘委员会推荐拟聘任人选不再此次申报人员范围,按照省人社厅2021年职称有关政策执行。
二、申报职称级别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A、B类人才可申报一、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C、D类人才可申报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E类人才可向上一级申报高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已认定人才填报《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附件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附件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附件3)《吉林省人才政策职称待遇兑现代表性成果业绩审核表》(附件4),并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现岗位聘任文件、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学校审核汇总。学校审核已认定人才报送的相关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直接报送到省人社厅审核,报送材料及格式要求如下:
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Word电子版及A4正反面打印纸质盖章版);
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Word电子版及A3纸质盖章版);
3.《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A3纸质盖章版);
4.申报材料册(PDF电子版和每页加盖公章纸质版)。
四、相关要求
(一)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工作,并指导单位内认定人才认真准确填报相关材料。
(二)各单位已认定人才要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做到准确、真实、可信,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个人申报的材料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各个环节。
(四)已认定人才及其所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2年2月25日-2月28日
受理地点: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高层人才管理科(行政办公楼A317室)
联 系 人:王庆安、高祯祥、丁天翼联系电话:84566050、84566049
附件:
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
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
3.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
4.吉林省人才政策职称待遇兑现代表性成果业绩审核表
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