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中,产生了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和数据(包括纸质文件、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实物等),完整收集保存好这些档案材料,为学校抗击自然灾害史留下宝贵的记忆和经验,对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档案展览、经验借鉴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和立卷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并于下学期开学后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将全面收集疫情防控期间的档案,做到疫情防控档案应收尽收。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档案收集归档范围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上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文件、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批示、指示等;
2、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形成的文件材料;
3、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督导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
4、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决定、领导讲话等;
5、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办法、意见、通知、应急预案等;
6、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函和复函等;
7、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计划、安排、措施、报表、形势研判、统计分析、防控预案、监测方案、通报、总结、简报、大事记等;
8、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教学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线上线下教学安排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9、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个人或集体受到上级组织或学校表彰的文件、感谢信、奖状奖杯等;对疫情防控不理、工作严重失误、违反防疫工作相关规定的组织和个人的处罚材料;
10、师生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自愿争当志愿者的典型材料;
11、学校师生、校友创作的以疫情工作为主题的各类艺术作品,例如书法、诗歌、绘画、自媒体等;
1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物资保障、生产和生活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3、反映对出入学校校门,出入学校宿舍、食堂、办公场所等进行卫生检疫和管控形成的文件材料;
14、各单位对留校师生员工、对教师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文件材料;
15、抗击疫情过程中各类社会救助、捐赠等资金和物资来源、分配使用方案等相关资料;
16、有关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处理防疫期间违反校纪校规防疫工作相关规定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17、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其他二级单位及校外其他媒体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材料(含文字、音视频等);
18、疫情防控过程中使用过的实物,如出入证等;
19、各单位与疫情防控相关特色工作等文件材料;
20、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工作要求
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1.专题存档。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存档。
2.专人负责。学校档案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档案存档的指导工作(联系电话:84566282,联系人:关莉莉),各档案形成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归档工作。
3.前端控制。学校档案馆对于存档工作予以指导,各归档单位将疫情防控工作中所形成的过程性资料和终结性资料均要存档。
4.应归尽归。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材料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存档。
档案馆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