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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07:57 浏览:

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基本条件和成果业绩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二级岗位分直接评审和正常评审两种方式。

  1.申报直接评审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

  (2)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取得显著业绩,具有重大特殊贡献,得到国家或省明确政策激励支持的人才。

  (3)省内B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4)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突出,经认定近三年职务科研成果在省内转化累计取得利税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3000万元以上创新团队中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

  2.正常评审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1)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

  (2)省直单位(部门)申报人员须现聘在三级岗位,受聘三级岗位满5年,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0年且受聘三级岗位满3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3.正常评审岗位申报受聘岗位以来的业绩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在推动学科或专业建设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特色和规模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团队重要组成人员;在学术方面具有独创性研究成果,为推动本学科或专业形成特色发挥重要作用;在科研方面具有突破性研究成果,能够自主或带队研发、推广、应用、转化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支撑本学科或专业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2)在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方面业绩贡献突出,质量和效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贡献率。能够自主或作为重要参与人承担和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并实现重大应用和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独立承担和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项目、代表性成果,具有特殊贡献,引领行业发展前沿,业内和社会公认。

  (3)在教改、医改、技改等领域业绩贡献突出,创新手段和实际成效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引领性和推广性。改革采取的方式方法符合科学发展规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具专业特色;改革成果须得到省级以上专业领域认可,并被广泛推广和应用。

  (4)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结构和层次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须按规定正常完成教学任务且教学业绩优良,应在人才引进、导师带徒、梯队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自主培养储备一定结构数量的省级以上人才或高精尖缺人才或行业领域优秀青年领军人才。

  (二)三级岗位只设正常评审岗位。

  1.三级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1)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

  (2)省直单位(部门)申评人员现聘在四级岗位,受聘四级岗位满5年,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3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成果业绩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修订)>的通知》(校字[2018]7号)和《关于印发<吉林建筑大学职称评聘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校字〔2021226号)有关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1)。

  二、申报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类。对符合二级岗位直评评审条件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其他规定条件限制,从三级岗位或四级岗位直报申评二级岗位。

  (二)正常申报类。除上述三类人员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逐级申报竞聘。

三、评聘权限

二级岗位评审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三级岗位评审由“评聘结合”单位自行组织。评审应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评审通过率控制在70%以内。

四、指标名额

高层次人才认定类不限定推荐名额,正常申报类指标名额分别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5个。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929日—101日)

1.申报人员按照申报岗位的层级分别填报《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附件3,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附件4,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附件5,附电子版)、《吉林建筑大学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表》(附件6)、《诚信承诺书》(附件7)、《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高层次人才)》(附件8)、《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正常申报)》(附件9)、《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附件10),以上所有表格不得改变其原有格式和版式,代表性成果业绩部分不得增加或删减表格栏目。申报人员在填报相关表格时,请去掉“(样表)”这两个字。

2.申报材料册。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专业技术三级或四级岗位聘任材料及成果业绩和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册需编写目录和页码,不得超过15页,每页均须加盖基层单位公章,一式6份并附PDF格式电子版。申报人员填写的所有成果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采用。

3.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成果业绩材料,须与本人的岗位、从事的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相关并真实、准确、有效。成果业绩应体现署名单位的,署名单位须为吉林建筑大学,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的成果业绩须含吉林建筑大学。

(二)基层单位审核(101日—2日)

申报人员按照从事学科(专业)类别,将申报材料送交学科所在教学组织单位进行审核。教学组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原则上由行政负责人和党务负责人担任组长和副组长,要对照相应岗位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成果业绩和申报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学校进行推荐,相关材料报送到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103日—6日)

学校组织对申报人资历、成果业绩等材料的复审和确认。

(四)评前公示(106日—12日)

对申报人员的申报类别、基本条件、学术技术成果奖励、学术技术荣誉影响和主要工作成果业绩等情况予以公示。

(五)推荐评审(1013日)

学校组织召开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在符合评聘条件人选范围内审议并提出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和聘任人选。

(六)学校审定

就学校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推荐聘任人选意见报学校审定。

(七)推荐人选公示

对经学校审议确定的推荐聘任人选情况在校内予以公示。

(八)呈报评审

将经公示的推荐人选材料呈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组织专业技术二级的评审等有关工作。

(九)办理聘任

对经省人社厅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学校办理聘任的有关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申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的资格取得时间、岗位聘任时间和成果业绩时间均截止到20211231日,评审通过人员岗位聘任时间自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算,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二)原则上,申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应提供受聘现岗位以来的成果业绩。

附件:

1.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审批表(样表)

2.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样表)

3.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样表)

4.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样表)

5.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样表)

6.吉林建筑大学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表

7.诚信承诺书

8.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高层次人才)

9.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正常申报)

10.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

11.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条件

12.关于开展全省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2929


附件:
附件1: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审批表(样表).xlsx已下载附件2: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样表).xlsx已下载附件3: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样表).doc已下载附件4: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样表).doc已下载附件5: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样表).xls已下载附件6:吉林建筑大学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表.xls已下载附件7: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附件8: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高层次人才).doc已下载附件9: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正常申报).doc已下载附件10: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doc已下载附件11: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条件.doc已下载附件12:关于开展全省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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