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机构改革,形成权责更加明确、结构更趋合理、运转更加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学校研究,请各部门、单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工作业务,总结并凝练形成本部门、本单位机构职能和具体的业务职责。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机构职能和业务职责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公章并由党政负责人签字确认)报送学校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工作要求:请各部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审阅报送材料,确保机构职能不缺失、业务职责不落项。
注意事项:报送材料须含机构职能和业务职责两部分,业务职责部分可按条目编列。
联 系 人:李琦
联系电话:0431-84566052 17643065249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