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29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补5月2日(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补5月3日(星期三)的课,教职工正常上班。
二、相关要求:
1. 各部门、单位放假前对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寝室等各楼宇用电、用水、消防等方面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离校前注意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2. 各学院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长时间离校,履行请假手续。加强师生假期防疫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做好师生旅途和旅游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落实假期交通运输和旅游景区各项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 做好假期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持指挥体系高效运转,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强化假期在校师生员工健康管理,鼓励学生落实晨午检制度,做好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重点关注假期后返校师生的健康情况。
4.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将相关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除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外,各学院也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履行值班职责,认真做好巡查和值班记录。
5. 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发现疫情及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