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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职称评聘综合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7 14:54 浏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聘工作要求,按照学校2018年职称评聘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职称评聘综合答辩工作,现将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事项

1.答辩人员

参加综合答辩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答辩顺序按照职称级别和姓氏笔画排序。

不能亲自参加答辩考核的申报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答辩,须签署《职称评聘答辩考核个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由受托人携带《职称评聘答辩考核个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进行答辩。对于不参加答辩且不委托他人代为答辩的申报人员,视同放弃申报学校2018年职称评聘。

2.答辩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答辩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

3.述职答辩

答辩以个人陈述为主,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个人陈述要包括申报人自然情况、所在部门(单位)、申报职称系列、自身的优势、特色和闪光点。

二、有关要求

2018年学校职称评聘综合答辩工作是职称评聘工作的必要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为申报职称评聘人员提供展示工作业绩、学术能力的平台与渠道。

本次答辩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审纪律,严格评审过程。申报人员应认真准备答辩材料,如发现申报人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跑票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学校2018年职称评聘综合答辩人员名单

2.职称评聘答辩考核个人授权委托书

吉林建筑大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职称评聘答辩考核个人授权委托书.docx已下载学校2018年职称评聘综合答辩人员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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