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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0 08:52 浏览:

各部门、单位:

2018年暑假即将来临,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2018]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前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私自野浴,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不参加打架斗殴,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暑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工作,重点对校园消防安全、校舍设施、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针对假期在校开展科研、实验工作的人员认真做好岗前安全培训。

三、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管理

对假期留校学生,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加强防范电信诈骗、传销和“校园贷”等事件。各部门、单位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志愿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留校学生公寓值班工作,加强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用水用电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管理工作。

四、确保学生假期交通安全

各学院要确保学生离校返家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和超载等不安全车辆。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做到“三个掌握一个养成”,即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好习惯。

五、加强假期进校维修施工人员的管理

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涉及用火、用电焊的工程,要提前办好临时动火、用火证,做好预案,并加强夜间巡查,防止余烬引发火灾。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同时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保卫、后勤及杭宇公司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施工区域的巡查和看护,确保校园安全。

六、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的保管

各部门在寒假前要对贵重仪器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办公室禁止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假期来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离开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七、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如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

 





吉林建筑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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