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银杏路两侧绿化带)景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8-20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建筑大学(银杏路两侧绿化带)景观建设工程已由吉林建筑大学校长办公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建筑大学,建设资金为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范围:土坑平整、景观建设、绿化等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吉林建筑大学(银杏路两侧绿化带)。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竣工。
2.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应具有与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近三年(2016-2018)年内完成过至少三项景观、绿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持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有效的投标单位及公司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建筑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0431-845661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0431-81619186
监督:吉林建筑大学审计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