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号)文件精神,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组织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以下人员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
1.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
2.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
3.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
4.已经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5.中央企事业单位驻吉林省人员(在吉设立企业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情况除外)。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选拔方式
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申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形式,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条件及有关事项,组织做好本部门、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情况予以审查、评议和公示,并将符合条件人选向上级评选组织机构推荐。
四、选拔数量
学校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指标数额为1个。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及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人选廉政情况的说明。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复印件,近五年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重要奖项证书,专利证书,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经上级部门当场验证后返还),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3.人选申报表和一览表,专业技术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可到http//jlzj.neep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和推荐审核(高技能人才采取纸质材料方式报送)。
(二)时间要求
各部门、单位于6月13日下午16:00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密玲 王庆安
联系电话:84566050
联系地址:高层次人才管理科(行政楼A317室)
六、注意事项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情况表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