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岗位分级聘用考核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首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基层岗位分级聘用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公示、学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复核,目前已完成对晋级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不含直聘)人员成果业绩的认定和申报条件的复查,现对学校首次岗位分级聘用晋级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资格复核情况进行反馈。
一、反馈内容
晋级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不含直聘)人员的科研工作成果业绩认定等级、教育教学成果业绩认定等级和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资格条件复查结果。
二、有关事项
1.各基层岗位分级聘用考核工作小组要将反馈内容及时告知申报人员本人,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收到以上反馈内容。
2.学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复核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如对成果业绩认定等级有疑义,可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和确认,各职能部门复核范围如下:
科学研究处,负责科研工作成果业绩复核和认定。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成果业绩中教育教学奖励(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运动比赛获奖、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教学质量工程和教育教学研究(教材编撰)的复核和认定。
政策与院校研究中心,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成果业绩中教育教学奖励(评审获奖)和教育教学研究(教研课题)的复核和认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成果业绩中教育教学奖励(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创新竞赛获奖)的复核和认定。
人事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聘任时间和年限的复核和认定。
3.反馈时间为2018年6月4日—8日,申报人员可在反馈期限内向各职能部门进行确认,逾期将不再受理。
学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