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相关部门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工作。
3、组织师生员工假期集体外出活动,须经学校审批。
4、节日期间在校内开展科研实验的单位,报保卫处备案,要有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5、有关部门节假日期间,在校内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包括出租、出借学校场地等,须由学校领导批准。
6、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7、办公室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现金等。
8、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盘查外来车辆人员,职工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进入各楼舍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9、学生凭一卡通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校园、教室和宿舍。
10、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各单位对小长假安全工作的布置要有文字记录。
吉林建筑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