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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27 12:45 浏览:

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相关部门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工作。

3、组织师生员工假期集体外出活动,须经学校审批。

4、节日期间在校内开展科研实验的单位,报保卫处备案,要有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5、有关部门节假日期间,在校内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包括出租、出借学校场地等,须由学校领导批准。

6、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7、办公室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现金等。

8、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盘查外来车辆人员,职工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进入各楼舍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9、学生凭一卡通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校园、教室和宿舍。

10、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各单位对小长假安全工作的布置要有文字记录。



吉林建筑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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