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按省教育厅、房改办要求,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避免遗漏,请2017年12月31日前调入学校的在岗事业编制职工,且符合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原单位住房未达标且未享有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教职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职工,请于3月16日15:00时前,到后勤管理处房屋修缮管理科(行政办公楼B208室)办理相关事宜,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上报的,按省教育厅、省房改办规定不再予以受理,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联系人:张旭鹏, 联系电话:84566106。
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房屋修缮管理科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