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学校现将2018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及调休安排如下:
一、元旦:12月30日(星期六)至1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三、劳动节: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30日(星期一)的课。
四、端午节:6月16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五、中秋节:9月22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9月29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9天。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吉林建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