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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学校寒假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09 16:09 浏览:

各部门、单位:

2018年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2017]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寒假前,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工作,重点对校园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设施、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各部门要针对所辖范围内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注重整改实效,切实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问题隐患。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在寒假前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针对假期特点,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推销、防酗酒滋事等方面安全教育:一是特别加强学生离校返乡期间交通安全的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二是特别加强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等知识和技能的安全教育;三是针对寒假期间在校开展科研、实验工作的人员认真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熟悉操作流程,掌握应急处置预案,严禁违规操作,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三、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管理

对假期留校学生,学工、后勤、保卫等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统一管理,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各学院要强化对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加强防范电信诈骗、传销和校园贷等事件,并将留校学生的管理落实到人。各部门、单位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志愿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学校领导批准,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四、确保学生假期交通安全

各学院有关人员要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通知学生,提醒做好防范和应对,确保学生离校返家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和超载等不安全车辆,保障乘车安全。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做到“三个掌握一个养成”,即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加强假期进校维修施工人员的管理

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同时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保卫、后勤及杭宇公司工作人员要加强施工区域的巡查和看护,确保校园安全。

六、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的保管

各部门在寒假前要对贵重仪器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办公室禁止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假期来单位工作,离开后要关好关窗、电源。

七、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如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

 

吉林建筑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附: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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