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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01 17:47 浏览:

 

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年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范围为学校于2015年受聘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人员。受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由省人社厅组织考核,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

二、组织实施

组建学校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组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评价推荐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考核组设组长1人,由学校主管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考核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聘任人员受聘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以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成果业绩和工作贡献情况。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进行确定。其中,优秀等级人选为同级别被考核人员总数的20%左右,其它等级无比例、数额要求。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及晋升、续聘、解聘、奖惩、调薪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为优秀的,将直接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专家库,抽调参加全省人才选拔和职称评审等工作,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或省级高级研修项目;

(二)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将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将保留一年聘期,待下一年度补充考核后,根据补充考核结果,给予续聘、低聘或解聘;

(四)考核为不合格的,将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予以低聘或解聘。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根据考核内容,被考核人员对受聘以来的岗位工作和业绩情况作简要述职。二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在省人社厅组织考核过程中述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在学校组织考核过程中述职。

(二)考核评议。考核组对被考核人员受聘以来的工作和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三)推荐及评定等级。根据评议情况,提出二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的评价推荐等级,评定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的考核等级,并由考核组填写评定意见。

(四)结果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考核人考核结果。

(五)上报备案。聘期考核结束后,学校将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工作报告、纪检监察部门证明材料以及考核表呈报省人社厅备案。

七、时间安排

(一)个人填报考核材料

被考核人员需准备以下考核材料:

1.《吉林省事业单位二、三级受聘人员考核一览表》(详见附件)1份(附电子版)。

2.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以来体现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的述职报告1份(附电子版)。

3.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业绩、奖励、荣誉影响等证明材料原件1份(审验后当场返还),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被考核人姓名、从事专业、聘任专业技术级别和聘任时间。(二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此项材料将按照省人社厅安排,另行组织提交)

4.考核材料于2017年11月2日前报送到学校人事处(行政办公楼A306室)。

(二)学校有关部门对被考核人填报考核内容予以复核。

(三)考核组会议

1.二级岗位聘任人员的考核由省人社厅组织实施,学校考核组提出评价推荐考核等次意见。

2.考核组召开聘期考核会议,组织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述职答辩。述职时间为5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核组专家结合被考核人成果业绩和述职答辩情况,综合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考核组就考核答辩和等次评定及推荐意见向学校做出汇报。

(五)上报备案

学校将有关聘期考核情况报请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附件:《吉林省事业单位二、三级受聘人员考核一览表》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附件:吉林省事业单位二、三级受聘人员考核一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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