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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8 08:31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纪律观念,做到八个“严禁”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公款送礼、吃喝、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在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的同时,更要明确责任追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牢记自身责任,履行责任担当,强化压力传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设立和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严查快处,并加大问责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66367

监督举报信箱:jljujj@163.com

 

 

中共吉林建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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