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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13 14:09 浏览: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现就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相关部门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工作。
    3、在校留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额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宿舍开闭时间出入,预有事情及时报告。
    4、节日期间在校内开展科研实验的单位,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报保卫处备案,要有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5、有关部门在寒假期间,在校内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包括出租、出借学校场地等,须由学校领导批准。
    6、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7、办公室、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存放个人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现金等。
    8、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盘查外来车辆人员,职工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进入各楼舍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9、学生凭一卡通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校园、教室和宿舍。
    10、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各单位对假期的安全工作的布置要有文字记录。 
 
 
 

 

 

 

 

吉林建筑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7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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