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5】658号)精神,吉林建筑大学现对《经济责任审计》(采购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第1包
1.采购项目名称:
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质保期
|
1
| 经济责任审计
| 学校50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
| 项
| | | 无
|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
三、对本公示公告有异议的企业及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吉林建筑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行政楼A301室)提交,并须确保本处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异议将不予接受。
四、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企业及供应商,公告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校将组织对征集到的技术方案、预算计划和意见进行评审和答疑。
五、在公示期内,没有企业及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项目,将申报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进行政府采购。
吉林建筑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项目联系人:牟瑛
电话:0431-84566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