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留学回国科研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留学回国科研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助人员条件
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三年内回国在我省工作的人员;或是我省派出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且近三年内回国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省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助产业项目领域
重点对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与创新驱动战略和五大发展战略深度融合的项目进行资助。主要涉及汽车机械、石油化工、工程材料、生物制药、医疗研发、农林水利产品加工和研发、环境资源保护和利用、旅游产品研发利用等产业项目领域。
三、申报资助项目数额
省属重点本科学校每校申报1-2个项目,其余高校、单位申报1个项目。
四、资助方式及经费使用
(一)资助方式。一是启动项目类资助。对经评审确定为启动类的项目进行资助,资助额度控制在5万元以内;二是优秀项目类资助。对经评审确定为优秀类的项目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7-10万元;三是持续跟踪类资助。对已获得前期资助但未结题并将持续进行研究、经评估确认具有较强研究价值、并与我省重大产业项目密切相关、深度融合的重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资助,资助额度将综合项目研究价值和评估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
(二)经费使用。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受资助科研项目研究中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办公耗材等备品购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会议、生活补贴等所需支出项目。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是填报表格。各学校、单位填报的《2015年吉林省留学回国科研人员项目资助申报推荐人员汇总表》一份,申报人员填报的《2015年吉林省留学回国科研人员项目资助申请表》一式五份,一并附电子版。
二是制印材料册。申报资助的留学回国科研人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访问学者证明以及与申报资助项目相关的成果立项、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统一编排目录,不得超过30页)。以上材料须以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提交审核时一并附原件材料查验,内容涉密的可按照保密规定单独申报。
六、申报材料时间
请学校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丁天翼
联系电话:84566049
附件:
1.《2015年吉林省留学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人员一览表》
2.《2015年度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