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5】658号)精神,吉林建筑大学现对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老旧城区供水管网水质保障及改扩建技术研究采购项目进行公示公告。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5年 10月26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
三、对本公示公告有异议的企业及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吉林建筑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行政楼A301室)提交,并须确保本处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异议将不予接受。
四、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企业及供应商,公告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校将组织对征集到的技术方案、预算计划和意见进行评审和答疑。
五、在公示期内,没有企业及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项目,将申报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进行政府采购。
附件:采购项目公示一览表
吉林建筑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项目联系人:牟瑛
电话:0431-84566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