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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13 14:16 浏览:

校属各单位、长春杭宇公司:

2015年暑假即将到来,为确保学校及师生员工安全,现就做好我校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校属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夏季攻坚”专项行动,在放假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房舍设施安全、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暑期便于排查整治隐患的有利时机,组织有经验、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工作。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注重整改实效,切实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

暑假期间,办公室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现金等。确保各房间切断电源,锁好门,关好窗。

二、大力开展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主要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检查。各学院要把防溺水、野外活动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布置暑期工作重点方面。要强调大学生野外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指出危险性,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要教育师生不参与打架斗殴,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遵守社会公德。

确保放假离校学生安全到家。

三、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要针对今年极端天气明显增多的实际,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学校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专业部门的沟通联动,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坚决防止洪水、高温等造成学生伤亡事故。要在放假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围墙和学校在建、维修工地。尤其要加强对地处低洼地段易受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检查和挡土墙、地下车库、地下设施的安全排查,发现危险要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职能部门要有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

四、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管理

对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准确掌握留校学生信息,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留校的真实性。各学院要强化对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将留校学生的管理落实到人。采取集中住宿等方式加强留校学生的统一管理,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保证与学生的信息联系。

各学院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参观考察、实验研究、教学比赛和实习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五、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暑假期间集体外出活动。

六、有关部门暑假期间在校内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包括出租、出借学校场地等,须由学校领导批准,明确责任部门,明晰活动内容,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学校保卫处。在假期开展科研实验的单位,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报保卫处备案。要有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七、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进校维修施工人员凭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验证,领取工牌。凭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八、暑假期间,校园严格执行门卫盘查制度。本校职工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外来车辆人员经门卫核实确认登记后,允许进入校园。进入各楼舍外来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学生凭一卡通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校园、教室和宿舍。

九、加强假期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

各楼宇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巡查、检查、盘查工作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发生事故及时报送。一是要严格初次报告时限。各单位获知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事件初步情况。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内容。二是要落实较大及以上事故续报规定。加强对伤亡人数未确定事故信息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情况。事故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请各单位、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布置,抓好落实,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附:《施工人员登记表》、《大型活动登记表》、《假期实验登记表》

吉林建筑大学

保卫处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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