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拟向省教育厅推荐一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5]7号,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推选工作。
学校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范围主要为在学校工作的教师,重点推荐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推荐人选在基层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或学生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初选,学校初选确定的推荐人选,将进一步推荐给活动组织单位参与评选。
请各部门、单位于5月5日下班前,将推荐人选材料(详见附件2)报送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周佳。联系电话:0431-84566049。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