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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10 13:19 浏览: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5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申请资助人才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对我省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以及实施“五大发展”和振兴老工业基地急需引进、培养的紧缺人才。

2.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访问学者形式学习1年以上的,近3年回国创新创业的留学人员。

(二)申请资助项目条件

1.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的支柱产业、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重大技术攻关、重点科技研发和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已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果的项目。

2.利用独有的发明成果或创新技术,开发出全国、全省名牌产品或本行业龙头产品,具有广阔开发前景的创新项目。

3.引进的发明成果或高端技术能够推动全省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或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突出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的人才项目必须是已通过相应形式进行了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应用推广并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5.已获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的人才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研究周期长,规模大、具有广阔开发前景,在获得资助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已经开展进一步研发工作的重大项目,可在获得资助3年后再次申请资助。

(三)资助重点

1.在我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具有一定学术、技术突破的研发项目。

2.引领区域经济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关键性支撑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

3.利用新技术、新能源实施的具有良好生态效益的低污染、低能耗的技术革新项目。

4.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潜在效益的处于起步阶段急需资金扶持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资助类别及额度

集中资助人才项目分重点、一般、启动3个类别予以资助。其中重点类人才项目资助不超过8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一般类人才项目资助4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左右;启动类人才项目资助1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

(一)重点资助项目。

1.取得重大成果和突破,学术技术水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国家级重点科技研发,重大工程技术攻关等项目;

2.取得显著成果和阶段性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省级支柱产业领域的重点研发、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二)一般资助项目。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通过转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或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创新创业项目;

2.引进或联合研发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启动资助项目。

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的处于启动阶段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根据其项目实施进展、产业预期潜在效益、产品市场发展前景等方面的评估,给予项目启动资助。

三、申报方式

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形式,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事项,组织做好本部门、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情况予以审查、评议,并将符合条件人选向上级评选组织机构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地、各部门(单位)正式行文的申请综合报告一式二份。申请报告要说明本地、本部门(单位)项目推荐程序、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复印件)以及申报项目的申请理由、条件、资金额度和用途、必要程度和预期效果等。

(二)《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书》。申请单位按要求逐项填写《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三)《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各地、各部门(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

(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技术水平证明,主要专业经历证明,各类获奖证明,以及在本领域内权威程度等相关情况和资料。高层次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相关留学经历证明。

2.申请资助人才项目的认定证书或获奖证书,以及有关认定资料,项目先进性和可行性鉴定报告,说明项目开发、转化进展程度,申请人在承担项目攻关或课题研究中发挥作用情况等材料。

3.申请资助人才项目实施转化后已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材料。

《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编排目录并注明页码,《一览表》用A3纸横向打印。具体填报要求见《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申请书》《一览表》和《申报指南》电子文档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17日前报送到学校人事处(行政楼A306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丁天翼

联系电话:0431—84566049。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书、一览表

3. 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项目申报填写指南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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