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可优先申报;
(五)已经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受资助人有新的项目可以申报,同时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二、申报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拟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筛选。于2015年1月24日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册(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行政办公楼A306室)。
联 系 人:丁天翼
联系电话:84566049 13578665665
附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