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时间节点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要突出做好重点领域检查,进行一次认真深入的“回头看”。
2、各学院要强化对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并将留校学生的管理落实到人。确保放假离校学生安全到家。
3、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假期集体外出活动。
4、在假期开展科研实验的单位,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报保卫处备案,要有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5、有关部门寒假期间在校内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包括出租、出借学校场地等,须由学校领导批准。
6、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7、办公室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现金等。对本单位用电设备设施逐一检查,确保切断电源。锁好门,关好窗。
8、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盘查外来车辆人员,职工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进入各楼舍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9、学生凭一卡通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校园、教室和宿舍。
10、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