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 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36号)精神和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任的有关要求,现就学校2014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和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学校2014年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的范围和条件仍按照《吉林建筑大学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校字[2013]97号)执行。其中:
1.申报人聘任年限和资格年限的计算办法为:自本人首次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起,至2014年11月18日止,满1周年的可计算为1年。
2.申报人填报的成果业绩为本人首次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至今所取得。
二、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初审(11月2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2014年吉林省事业单位二、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1)一式5份和《吉林建筑大学2014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任申报和审核情况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附件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将上述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中,按申报人从事学科(专业)类别,将申报材料送交学科(专业)所属单位初审。各单位按照聘任条件对申报人员成果业绩和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及汇总的《吉林建筑大学2014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任申报和审核情况一览表》(纸质版)送交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
(二)业绩审核(11月24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成果业绩等材料进行复审和确认。
(三)学校审议(11月25日)。对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和审核情况报学校审议。
(四)报送备案(11月26日)。将经审核符合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任条件的申报人情况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单位尽快将此通知传达给专业技术人员,并协助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21日前,将经过初审的申报人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行政楼A306室)。
(三)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丁天翼,联系电话:8456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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