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现就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学年,吉林建筑大学坚持依法治校与民主管理,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全面落实《吉林建筑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运行规范、公正透明的校务运行体系建设,增强了学校发展的凝聚力,维护和提升了学校的社会声誉。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175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1372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109条,通过校报、简报、宣传栏、电子屏幕显示、广播主动公开信息694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关于学校整体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要点类信息21条;关于教学管理类信息533条;关于科研管理类信息62条;关于学生管理类信息565条;关于组织宣传类信息696条;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类信息78条;关于对外交流信息65条;关于基金管理类信息25条;关于资产管理类信息18条;关于财务管理类信息25条;关于后勤服务类信息21条;关于监督工作类信息40条;关于基础建设类信息17条;关于档案工作类信息9条。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学校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教育部学生司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经审核后通过校园网及各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督查办公室监督。学校将招生录取人数、最低分数线等相关录取结果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在校园网开通录取查询专栏,供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在历年录取信息专栏中公布年度招生录取各专业统计数据,为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提供准确的参考信息。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校园网面向社会进行财务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为:2013年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4年收入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网站上发布,师生员工可随时查阅。学校各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投诉方式长期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校园网主页设置“人才招聘”专栏,定期发布公告公开年度人才招聘计划及专门人才招聘信息,各类人才的选拔、推荐、考核、面试、录用等信息均在校园网页公开,相关人事管理制度长期面向社会公开。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情况面向校内师生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费用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认真执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类信息比较满意。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一年来,我校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更名为大学后,高度重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制定并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虽然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按照建设“阳光高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1.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设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上,领导和组织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2.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吉林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等工作机构,健全和完善学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学校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形式、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重大事项决策信息预公开等工作机制,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3.加强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逐项、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完善学校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