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服务门户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0-27 09:09 浏览: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和省外专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总体需要,现开始组织申报2015年度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从服务教学、服务科研角度出发,认真组织申报2015年出国(境)培训项目。

  • 立项原则:

1. 实施“国家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1). 实施软件与集成电路和东欧独联体专项培训,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的专业培训项目。

(2). 继续组织实施软件与集成电路、重大装备制造、科技创新、现代农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出国(境)培训计划。适时拓展其它相关重点领域的专业人才专项出国(境)培训。

(3). 其他涉及国家重大发展领域关键环节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2. 重点支持项目

(1). 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新型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保障、法制建设等涉及宏观管理和改革创新的培训项目。

(2). 以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创新驱动和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学习关键技术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培训项目。

(3).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培训项目。

(4).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中心工作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安排的培训项目。

二、材料填报要求:

1. 请各申请人员登陆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www.safea.gov.cn,进入“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请咨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经省外国专家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用该系统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2. 培训项目纸质材料请于11月6日前报送至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唐珞

联系电话:84566035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2014年10月27日

关闭

版权所有:吉林建筑大学
网站技术:网络信息中心  吉ICP备16008289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