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共吉林建筑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行政办公楼A423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书记李雁冰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在校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潘高峰汇报学校党委换届工作有关事宜。与会党委委员结合实际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会议明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指导思想和议程等内容,表决通过了《中共吉林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吉林建筑大学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全会认为,召开中国共产党吉林建筑大学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立足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助力教育强国建设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本次党代会,对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统一全校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凝聚全校师生共识,明晰学校未来发展战略、改革举措和奋斗目标,推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持续提质增效,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全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及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遵守换届工作各项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开展。要压实换届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推进日常工作与党代会筹备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双提升。
全会号召,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纪律规矩,圆满完成党代会各项任务,奋力谱写学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供稿单位:党委组织部 初审:潘高峰 复审:朴松花 终审: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