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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07 14:42 浏览: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有关工作,发挥毕业生党员在文明离校工作中的表率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

1.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一次以“珍视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 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努力做到毕业生党员“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同学;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应届毕业生离校前,要更加自觉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同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要在走上工作岗位后,继续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身于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

2.过好一次组织生活。以支部为单位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主要内容建议如下:第一,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基本路线和奋斗目标,增强党员使命感,牢记入党誓词,铭记党员义务。第二,对应届毕业生党员进行爱校教育,要求党员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文明离校的表率。第三,强调组织关系转移的严肃性,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程序、阅读《有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附件2)、《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附件3)等。要确保教育活动覆盖到全体毕业生党员,尤其要注重对毕业生中预备党员和出国出境党员的教育,杜绝“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的发生。

3.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座谈会。以院(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全体学生党员座谈会,开展“在今后学习工作中,如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主题讨论,并交流大学期间的思想进步、学习收获,检讨存在的不足,中肯地帮助同志,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的衔接工作

1.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要及时准确确认人数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程序,不得延误。

2.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管理的依据。

3.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审档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写入党申请书至转正,每季度至少一次)、自传、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从确立为积极分子后至少每半年写一次考察写实)、政审综合材料、函调材料、党校结业证、超前考察测评票、团组织“推优”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期思想汇报、转正申请等。

另外,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学校各单位应将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或由本人带至工作单位。

对于在校期间递交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各单位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完备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1.各单位填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一份保留各学院,一份于2013年6月14日前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以备查。填写登记表要事先向毕业生党员本人了解清楚离校所去单位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应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特别是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

2.留在本校工作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待下学期初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3.请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指派责任心强、文字书写规范的辅导员或学生党员统一代学校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二)。一般情况下,到吉林省内高校以外单位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填写“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到吉林省内高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直接填写“***大学(学院)党委组织部”。(编号部分以建筑与规划学院为例,为“2013建筑01”∙∙∙∙∙∙),组织关系介绍信延用2012年所有介绍信本。填写完毕请于6月14日前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盖章。所余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基层组织需要妥善保存,如再发生需单独转接组织关系情况请按规定和顺序填写完毕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盖章并转换省高校工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6月17日,各单位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接转省高校工委党员组织关系(学校党委组织部代办)。到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的人员必须指派责任心强、字迹工整的学生党员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具体办理前应与组织部联系商定办理时间。

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传达有关毕业生党员离校转接组织关系的规定 ,并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阅读学习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工作。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

/uploadfile/2013/0607/20130607024620674.xls

2.有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

/uploadfile/2013/0607/20130607024620880.doc

3.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uploadfile/2013/0607/20130607024620121.doc

4.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uploadfile/2013/0607/20130607024620818.doc

5.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uploadfile/2013/0607/20130607024621972.doc

中共吉林建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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