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部门要求,为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资产合理有效使用,特通知如下:
本次二级机构调整中机构合并、解散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吉林建筑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于9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蒋丽歌 办公电话: 84566047
邮箱:校园网OA系统中
处级领导干部职务调整过程中,固定资产不得自行处置,做到“人走设备不动”。
其他单位(部门)也请做好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学校适时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在工作交接过程中, 如有固定资产流失、损坏等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
1. 吉林建筑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
2. 吉林建筑大学有帐无物资产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