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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二级机构调整及处级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后固定资产使用说明的通知

时间:2015-09-24 08:55 浏览: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部门要求,为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资产合理有效使用,特通知如下:

本次二级机构调整中机构合并、解散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吉林建筑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于9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蒋丽歌 办公电话: 84566047

邮箱:校园网OA系统中

处级领导干部职务调整过程中,固定资产不得自行处置,做到“人走设备不动”。

其他单位(部门)也请做好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学校适时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在工作交接过程中, 如有固定资产流失、损坏等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

1. 吉林建筑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

2. 吉林建筑大学有帐无物资产情况表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

2015年9月23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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