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发展规划处与校团委在行政楼A413会议室联合举办2026级新生《吉林建筑大学章程》宣传贯彻活动。

本次活动围绕学校的性质定位、职能使命和治理运行三个方面,结合图表对章程进行解读。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学校的“基本法”。现行章程由十章、共九十一条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并报吉林省教育厅核准。
在性质定位方面,培训介绍了学校的名称、举办体制和法人属性。在职能使命方面,培训阐释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大职能,以及学校以土木建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
治理运行是本次培训的重点。培训借助治理结构图,系统讲解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两个议事决策机制,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三大学术机构,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两条民主参与渠道。此外,培训还介绍了学院作为办学基本单位的职责、党政联席会议决策机制以及章程的修订程序。
此次活动帮助新生代表系统了解了学校的办学定位、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引导新生增强规则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是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加强章程学习宣传的具体举措。
(供稿:发展规划处 校团委 初审:于建军 复审:朴松花 终审:张军)